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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处理(见效最好的3种维权方式)

一个10多年不交社保的单位,还留着它干什么,要么要求公司补缴,补偿损失,要么就离职申诉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追溯补缴社保。

只要单位没有破产,并且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劳动者的应享受的福利。

如果单位不承担起这个责任,作为劳动者就应该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义务。

面对不交社保的单位,我们首先要与公司之间进行友好协商,最好要求其补缴,如果经过员工多次协调商议,单位仍然拒绝为员工补缴社保,那么作为劳动者可以有哪些维权的途径呢?这里提供三种方式。

一、向社保经办单位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未及时缴纳,将对单位收取一定的滞纳金或除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欠缴金额的行政罚款。

那么作为劳动者来说,可以利用这一条款举报单位,利用社保机构的力量追缴个人社保。

二、以公司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如果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申诉经济补偿金。

这是非常好的维权方式,只要单位存在这样不缴或漏缴的行为,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进行申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方式,可能也是最快最好的维权之道,当然前提是你已经不打算要这份工作了。

三、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主张单位赔偿损失。

这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且已经错过补缴,这样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情况,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比如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没有缴纳医保,导致不能报销医疗费的,都属于这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申诉个人权利。

作为劳动者,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的福利。不要等过了10年再想起来要维权,这样确实难度更大。

多了解个人权益相关的信息,是对自己人生负责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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