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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对于职场女性朋友来说,怀孕生小孩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现在职场还是蛮人性化的,对于女职工,如果要怀孕了,还会有产假,并且在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而且单位也不可随便在这个期间开除,那么厦门的产假工资是怎么算的呢?

厦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关于2017厦门产假工资有以下内容: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厦门产假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厦门的产假工资是怎样的一个标准有一定了解,女职工可以多了解一下,虽然说正规公司应该都不会不发产假的工资,但是了解多一点总没错的,万一真的遇到了,还可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祝大家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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