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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产检假规定

产假是很多小伙伴都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很多小伙伴在正常的人生的发展过程当中总是要面临着生产的这一问题。所以,了解产假的小知识是必要的。天津产假规定有哪些?天津市产检假规定产检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还有产检费用生育保险报销多少?咨询电话多少?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产检假记为劳动时间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根据天津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女职工按医疗部门的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约定的产前检查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将产前检查时间记为劳动时间(含路途及候诊时间)。

产检假天数和工资

【产检假】:目前天津市相关政策并未对产检假天数进行明确规定。部分企业规定产前检查天数为半天至一天,但国家劳法法对产检假规定如下:怀孕1-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如需详细了解产前检查假天数可以咨询单位行政部门。

【工资】:产前检查假是计入劳动时间的,所以属于带薪休假,按照正常工资发放。

天津女职工产检费用报销标准

根据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1100元。

准妈们们看了今天的小文章是不是收获满满呢?女性在生产期间有一定的产假,产假的规定是由政府机构设定。准妈们们了解了这样的小知识是不是觉得很有用呢?天津待产的准妈们可能可以用得到哦。产假天数、工资安排等知识今天就写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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