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生活

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婚姻法最新规定离婚)

类似于“若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约定体现的均是夫妻双方对忠诚义务的要求,这类协议可以概括命名为夫妻忠诚协议。

一、什么是夫妻忠诚协议呢?

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条规定是一条关于家庭关系的倡导性规定,也是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依据之一。

二、夫妻忠诚协议签订的背景和形式

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上升,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婚姻的不稳定性。而造成婚姻不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经济条件、家庭关系、夫妻性格、家庭暴力、配偶出轨等多个方面。很多婚姻关系中的矛盾是综合性的,而最容易引发离婚想法的,是出轨,毕竟相互忠诚是婚姻能继续进行的前提基础。很多夫妻忠诚协议便产生于一方第一次出轨时,为了给一个婚姻继续下去的理由,另一方通常会要求出轨方以写保证书或者签订双方约定的形式来明确夫妻忠实义务。当然也有部分理性或者是追求仪式感的人,在结婚的时候就签订了忠诚协议。

三、忠诚协议的内容以及想要达到的目的

忠诚协议一般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人身关系的约定,比如约定“再次出现家暴行为,双方就离婚”“出轨方将在离婚时将丧失抚养权”之类的约定;另一方面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比如“出轨方净身出户”“过错方赔偿”之类的约定。

通常,签订忠诚协议的目的,一方面是强调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另一方面是为了防范再次遭到背叛如何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利,同时还能达到给过错方惩罚的目的。

四、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从目前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来看,对忠诚协议的态度褒贬不一,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但是对忠诚协议否定的部分标准是明确的。主要是忠诚协议的内容中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如约定婚姻失效、不允许离婚、不允许女方怀孕、生子、丧失孩子抚养权等规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婚姻自由权和女性的生育自由权、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义务的相关约定,一律无效。

对于涉及财产方面的约定,实践案例中分歧就尤其明显,但通过案例分析,主要的原因在于财产约定的内容。很多忠诚协议没有被法律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以解除人身关系为条件,和离婚协议的内容形式难以区分,许多案件在做综合审理之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来否定了忠诚协议的效力。

所以,为了让忠诚协议尽可能的被法律所认可,起到作用。忠诚协议的拟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协议内容不涉及人身关系相关的约定;

2、协议约定的忠诚义务应当明确,尽量以罗列具体行为的方式进行约定,比如过错行为包括哪些、家暴的具体方式、出轨的具体表现方式等等;

3、违反忠诚协议的后果,不要附解除婚姻关系等作为条件。

当然,一份忠诚协议即使在内容有效的情况下,也要结合履行情况以及最终的证据呈现等各方面情况来综合认定。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