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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的归属问题(婚姻法对婚前房产新规定)

很多小夫妻结婚都会考虑买房的事情,但是买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怎么加名字,也是容易导致小夫妻闹矛盾的事情。

如果处理不好,日后两夫妻感情不好要离婚,房子也容易变成导致双方在法庭上僵持不下的一个事情。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张军是国企的高管,经人介绍,张军认识了年轻活泼的何晓燕,双方也很快感情升温,准备结婚。结婚前,张军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套房子。

结婚后,在何晓燕的要求下,张军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过了几年,双方的性格差异愈发显现,考虑再三,张军和何晓燕打算离婚。但对于房屋归属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张军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全款买的,尽管婚后加了何晓燕的名字,也只是名义上的,房子还是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不应该分割。

何晓燕认为,加自己的名字是两人结婚前已经商量好的,而且彩礼上也因为要加名字,所以减了不少。房子应该是张军对自己的赠与,自己应该享有一半的份额。

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有很多人有张军这样的想法,觉得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就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尽管加了名字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根据新出台的《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将一方的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赠与”,是对自己房产所有权的一种处分和转移。

尽管原本是婚前财产,通过“赠与”行为,并且在房管局做好登记,那房子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属于共同财产,何晓燕是不是就有了房子一半的份额呢?

也并非如此。张军和何晓燕并未事先对房子的份额进行划分,属于共同共有。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法院一般会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这个案件中,房子是张军婚前全款买的,在分割上法官一般会对张军进行多分。

同时,对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法院还会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的过错、是否有生育子女等进行财产的分割。本案中,张军和何晓燕的结婚时间不长,双方也未生育子女,何晓燕分得的房产份额相对来说也要少一些。

所以,法宝律师提醒大家,婚前的房子,婚后一旦加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但法官也会具体根据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结婚时间、离婚过错、有无子女等因素进行划分。假如房子要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考虑事先约定好份额,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问题:自己买的房,婚后你会加上配偶的名字吗?欢迎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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