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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北京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条件)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的通知》,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5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通知称,单位及职工如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项服务事项可通过北京公积金官网网上业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

通知指出,职工如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购买北京房产的,可在北京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异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依据异地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北京管理中心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后,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购房材料真实性:如核实通过,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反馈至异地中心;如核实不通过,电话通知职工受理意见。异地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北京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职工;如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由异地中心电话联系职工进行解释告知。

职工如在北京管理中心缴存,购买异地房产,在异地中心申请购房提取时,流程同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出台是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丰富办事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解决“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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