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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到期辞职会怎样还会扣钱吗(谈谈合同期内辞职算违约)

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后,以种种理由扣留职工档案的现象较普遍。应该说,许多用人单位也有自身的苦衷,有的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被辞退或者开除的,但员工本人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只好把档案扣着;有的员工在离开时不退住房、不交纳违约金;有的员工和单位签订了在职培训协议,但提前离职,却不愿意向单位退培训费等。有的单位想约束员工,就把档案扣留着。只有员工缴纳了违约金,单位才把档案关系转走。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期限还没有到期,但是我想提前辞职,合同上说辞职时需要得到公司批准的,请问这个符合法律要求吗?作为工人没有辞职的权利吗?另外,我的档案在公司里面,如果同公司产生纠纷,他们扣押我的档案怎么办?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侯国晖律师解答:

辞职是需要公司批准的,而且这个也符合法律的要求,作为工人,肯定有辞职的权利,但是你签的有劳动合同,必须得向公司辞职,而不是自行离岗,如果发生了扣押档案的行为,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

劳动者辞职的,有以下两种合法途径:

向单位提出辞职,由单位批准。单位批准后,劳动合同解除。

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的,从提出辞职之日起三十日后,劳动者可以自行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侯国晖律师解析:

员工提前申请辞职,而且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但单位扣留档案的,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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