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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的撤销 ,是对成立时已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那么,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不同在哪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孙某威胁周某与其结婚,声称如果周某不答应,就杀她全家,周某受胁迫与孙某结婚。婚后,周某无法忍受孙某的折磨,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法院会受理吗?

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薛琼磊律师解答:

法院会受理并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我国《婚姻法》规定,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本案中,周某是因为受到胁迫而与孙某结婚的,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情节,法院会受理,并会支持周某的请求,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保护周某的合法权益。

薛琼磊律师解释:

哪些婚姻可以被撤销?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所谓胁迫,是指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的手段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毁掉对方容貌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

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

薛琼磊律师补充:

离婚与可撤销的婚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提出的时间限制与原因产生的时间等方面。离婚是指由于结婚之后发生的原因,由一方或双方合法地解决婚姻关系。而可撤销的婚姻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存在,是一方受胁迫而被迫结成婚姻关系,可以选择撤销这种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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