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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安置房就后悔了(有效的安置房转让合同)

随着棚改政策的实施,很多拆迁户不止分到一套安置房,对于手中多余的安置房,部分人会选择将其出租,但是又担心房屋会出现损坏和维修问题,据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2020一季度租房趋势报告显示,在租房过程中,37.9%的租客遇到了“房屋设备损坏没人修理”的问题,另有35%的租客表示租房时安全得不到保障,特殊时期下房屋设备维修及安全问题也很明显,无奈只能进行出售,而且价格也是很便宜的。加之如今商品房房价高高在上,大多数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所以他们看到价格便宜的安置房很容易心动,但安置房真的值得购房者选择吗?听完内行人的分析后就明白了。

第一交易受到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分配给拆迁户的安置房,在交易时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很多安置房就要求在取得房产证的五年之内,不允许上市交易。因此,在五年期限内,购房者即便是与原房主签订合同,合同也是无效的,一旦原房主反悔,购房者的利益会受到一定的损失,购买风险很大。

第二就是质量得不到保证。在建造安置房时,由于安置房不能像商品房那样,给开发商带来利益,因此在建造时,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而偷工减料,聘请一些经验不足的工人建造,那么安置房的质量可想而知。

第三就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现在市面上很多安置房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这类房子也就是购房者口中的小产权房,购房者若是买下这类房子,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原房主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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