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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写利息新实施案例(民间借贷利息口头约定的判决)

民间借贷中,大多数情况下都有利息的约定,但是有些借贷关系中,虽然双方约定了利息,但是并没有写到借条中,那么在对方逾期还款,起诉主张还款时,提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我们就必须在起诉前将约定有利息以及利率是多少的证据固定下来。

第一、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破坏,借款人也愿意配合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重新签署一份借条,将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均写在借条上,但是特别需要注意,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法定标准,按照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借期内利息一般不能超过同业拆借贷款利息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如果借款人不愿意重新签署借条,但是双方的确有约定利息的,可以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短信等方式确认双方利息的约定,以及借期内和逾期利率是多少,通过这种方式固定证据以后,在起诉时也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会认定双方利息的约定,判决对方支付利息;

第三、如果不能重新签借条,也不能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短信等方式取得约定利息的证据,但是在借期内一段持续的时间借款人都是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标准按期支付利息的,可以以此来作为证据向法院说明双方约定有利息,并且要求按照该标准支付利息,在有些时候,法官可能会支持利息的请求,但是也存在不支持的可能,这样的风险比较高;

第四、如果没有上诉证据,那么一般利息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还会将对方已经支付的部分作为本金抵扣,债权人将会产生较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约定需要支付利息,一定要在借条中写清楚利息是多少,而且一定要记住利息不能超过法定标准,且将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分开书写,这样才能在诉讼中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不至于让自己产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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