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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律师)_政法委

张春江系列案某当事人涉嫌行贿受贿不追究刑事责任;王益系列案件某当事人涉嫌行贿受贿不予起诉;刘卓志系列案件某当事人涉嫌行贿受贿不予起诉;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某总经理受贿案件;原荆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人大常务主任张某受贿案件;某证劵公司经理行贿免予刑事处分;某企业总经理走私罪缓刑;李庄案;辽宁重大案件朱立岩黑社会案件;茂名谭世治涉嫌黑社会案件;北京某高尔夫总经理职务侵占无罪、挪用资金案;辽宁某企业家合同诈骗案;某企业家集资诈骗罪等重大影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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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民商事方面
香港先施与大商股权纠纷案件;某合作企业合资纠纷;某外商独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浙江某民营企业家族股份以及公司股权纠纷;安徽阜阳某大酒店合资合同解除纠纷得到最高院支持诉求;某高尔夫球场股权纠纷;太湖某影视城破产清算;上海世博会某国场馆网络拍卖纠纷;三亚某小区三栋楼房拍卖纠纷;某出版社与作家版权纠纷;某采购纠纷;某企业投标纠纷;曾代理某著名导演名誉权案件某九段棋手与他人财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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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知识产权
代理西门子某著作权侵权纠纷;代理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天津、上海、广东等城市新媒体知识产权维权;代理联想诉某国际软件公司软件侵权;代理国内某烟厂中文名称注册;代理某机场摆渡车专利侵权等。

唐新波行政诉讼
中南某地产公司诉三河市300亩土地纠纷;无锡太湖某影视城诉无锡市土地纠纷;代理原上海市副书记宋日昌家诉颖上县行政纠纷;中石油某分公司诉专利无效行政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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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仲裁
北京某房地产和开发项目仲裁;华远某二级公司与国际公司仲裁;中广电信与美国休思公司仲裁;中外合资某肉联公司于某地关于土地和项目的仲裁;广州某高尔夫球场合作纠纷仲裁等。

唐新波并购
香港先施与大商并购大连先施大厦股权债权案;歌华有线并购华开有限电视资产、股权案;中广电视与信达公司债转股案;中南地产与安博教育“教育软件园”并购案;淮安新业房地产项目并购案;瑞达焦化、瑞达化工股权并购案件;瑞安(国际)并购案;银杉、银视来、银龙实业并购案;鼎嘉新股权并购案;振兴化肥有限公司并购案;远东国际股权并购纠纷案;鹏强科贸并购;天通家园破产清算并购;津达国际并购案;南华高尔夫股权纠纷案;

唐新波涉外
代理美国最老牌的海商海事律师事务所美国希瑞锦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事务;代理新加坡公民与华人跨国婚姻以及重婚案件;代理华人与外国人房产纠纷等案件。

唐新波案件评析
编辑

今天上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唐新波律师介绍,“继续侦查”与“补充侦查”属于不同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同的法律概念,继续侦查是发生在侦查阶段,而补充侦查则发生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唐律师还介绍说,该案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机关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的,检方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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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政法委书记新格局》
中共“十八大”步步近,地方新一届走马上任的政法委书记们将要面临一场“维稳”大考。而地方政法委书记自身也出现了新变局。按照惯例,地方政法委书记一般兼职地方公安系统一把手,这种模式多年来一直饱受“干涉司法独立”的诟病。今年地方党委换届,新任的政法委书记中,兼任公安系统一把手的仅有8人,之前的惯例或将被打破。“这种安排是对公、检、法机关宪法地位的正常回归。”“李庄案”代理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新波分析,如果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那就形成了作为一个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事实上领导了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受到了行政权的领导,而不仅仅是干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陈光中教授在媒体采访时也曾提议,“我建议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普查那些‘留有余地’的刑事案件,以防止类似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这样的冤假错案。”他认为,应当取消地方政法委对案件的拍板权。因为这种权力不仅违反了基本的诉讼原则及直接言词原则,属于“判而不审”,而且一旦发生错案,也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就是当地政法委协调决定的,这种沉痛教训应当认真汲取,从制度改革上防止重蹈覆辙。鉴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同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亦有人提出地方政法委书记可由法院院长兼任,这样既能强化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又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长和公安一把手都不适合当政法委书记,他们都是执行法律的中间环节。实在没有办法非得要有一个的话,法院院长担任政法委书记最合适,比其他都要好。”曾经在最高检任职的中国人民大学商事法律科学中心副主任杨立新解释。对于政法委书记今后谁来当,刘素华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她认为无论是兼任还是专职这主要是人事任命。需实际情况分析,这和干部本身的能力还有专业背景有关,以及在地方公检法这三个部门的协调都有关系。不过,针对司法系统人士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局面,刘还是表示肯定,这是法律意识的提升和增强,我们不再是简单的要维持社会治安。唐新波表示,政法委对公检法司的协调,应该更多的体现在对面上工作的协调,政法委的领导更多应该体现在对公检法司的领导、工作人员称职与否,候选人的酝量、考核、工作成效和业绩的考核上,而不是个案的监督和干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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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由哪个部门的人担任,都存在处理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不在于哪个部门的人来做而在于做了以后如何处理各个部门的分工职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曾挂职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他强调“尊重各部门的独立性很重要”。唐新波表示,政法委对公检法司的协调,应该更多的体现在对面上工作的协调,政法委的领导更多应该体现在对公检法司的领导、工作人员称职与否,候选人的酝量、考核、工作成效和业绩的考核上,而不是个案的监督和干预上。不管由哪个部门的人担任,都存在处理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不在于哪个部门的人来做而在于做了以后如何处理各个部门的分工职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曾挂职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他强调“尊重各部门的独立性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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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股权纠纷 引发长沙枪案》
昨天10时50分左右,湖南省长沙市晚报大道发生一起枪击案,一人面部中枪,一人被砖头砸中头部。当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长沙警事”通告称,初步查明,案件系债务纠纷引起。目前,芙蓉公安分局已将涉案双方当事人控制,并成立专案组彻查此案。今天上午,法晚记者联系上事件中被枪打伤者的哥哥、湖南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李静,他称转让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与生意伙伴发生纠纷,双方原本在湖南高院进行调解,不料对方突然下“黑手”,导致其弟弟面部受伤。后其弟弟方反击,将持枪伤人者用砖头打伤。律师说法枪手涉嫌故意杀人罪今天上午,记者就这起枪击事件中所涉及的刑事法律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刑案律师唐新波。唐新波认为,该事件中,枪手彭某持枪连续向李戴玉开枪,而且第一枪便击中对方头部,该行为具有明显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行为,而非只是教训一下对方。虽然当场并未对李戴玉造成致死伤害,但该行为已构成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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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枪手在大街上公然拦截车辆连续开枪,射击对方头部,影响极为恶劣,应当从重处罚。按照刑法规定,枪手应当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中枪者涉嫌防卫过当针对中枪者李戴玉用板砖将枪手打倒在地后,又接连拍击枪手头部的行为,唐新波认为,李戴玉的行为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受伤后反击,用板砖将枪手打倒在地,该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阻止枪手不法侵害,该行为符合《刑法》的“正当防卫”,依法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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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专家提出企业家应提升“法商”思维》
论坛背景1月日,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及《法人》杂志联合发布了《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媒体公开报道的落马企业家人数连续三年增长。企业家频频落马,成为诸多媒体及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13年首届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由法制晚报社和京都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论坛主题为“企业家刑事风险与法律防控”。 张远煌、王四新、刘俊海、李轩等多位知名法学专家,及田文昌、杨照东、朱勇辉、唐新波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汇聚一堂,就企业家犯罪的原因、社会因素及刑事风险防范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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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谁来为“夺命电梯”买单》
●新闻背景5月14日,湖北宜昌一名女士因手扶电梯突然断裂坠亡;5月15日,广东深圳一名女实习护士走出电梯时电梯门突然关闭,被挤压身亡;5月16日,一名61岁老人坠入云南玉溪市中医院住院部大楼电梯里,被救出时已停止呼吸……近段时间,国内连续发生多起电梯夺命的事故。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5月17日发布的《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称,这些事故暴露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相关数据显示,电梯事故发生,80%以上的原因在维保环节,即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这与特种设备的检测、维修、更新等操作规程不规范有关。同时,大量老旧电梯带病运行,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而国内一些开发商为降低成本,不考虑人流量、载重对象及大楼的结构与使用功能,一律选用轻型电梯,造成事故频发。在这类事故中,电梯生产商、开发商、物业公司、小区业主等电梯管理者、使用者,到底谁来为“夺命电梯”担责?如何让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及时、高效地用于电梯维护?这些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法律圆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唐新波唐新波:使用单位担第一责任电梯能否安全运行与多种因素有关,发生事故与电梯生产、安装等单位可能都有关系,但电梯使用单位应该作为第一责任人。只有确定第一责任人,才能最大限度救济受害人,避免扯皮现象。使用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共有产权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使用单位;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对于住宅类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实际上就是物业单位,因为大部分住宅类电梯都是由业主委员会以合同形式委托物业单位来负责电梯日常管理、维修保养。而日常管理、维护对电梯的安全运行,非常重要。第一责任人可以根据权威部门的事故鉴定依法向最终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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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倒”在工地上的大学校长们》
经济观察报记者沈念祖5月29日,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被带走后的第天,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罢免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近江西省纪委的人士透露,周文斌的案子与南昌大学新校区基建和后勤保障有关。代理过多个高校受贿案的北京康达律师所律师唐新波表示:“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缺乏警惕性,将这种节日‘红包’、‘礼金’看成是单纯的人情往来,经常是来者不拒。这也就导致过节时期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犯罪的‘高发期’。”“权力期权化”是刘志和受贿案的另一特点,即不在交易当时攫取利益,而是等到多年后甚至退出权力系统以后再巧立名目收取。在刘志和已经不抓基建很多年之后,他曾向一个基建商人借了万元,投入股市。据知情人士透露,刘志和虽然写了借条,但是明显没有打算还的意向。截至案发,刘志和也没有归还借款。律师唐新波认为:“这种现象,渗透危害性极大,且极为隐蔽。”在高校基建腐败犯罪案件里,倒下去的不只是校长,还有大批与基建相关的人员。他们往往趁学校征地扩建、改建或装修等机会,大肆收受建筑商、包工头和工程承包商贿赂,为其在承接工程、交付款项中大开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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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波《钱钟书手稿书信拍卖引发三大争论》
争论一,私人书信拍卖究竟合不合法?唐新波(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根据《拍卖法》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的规定,委托人对拍品要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不过,书信拍卖有两个权利问题需要解决:一个是书信的所有人同意并授权;另一个是书信著作权人同意并授权。就本案而言,委托人无权委托拍卖杨绛先生赠与的书信,因为杨绛先生赠与时附随受赠人义务,留作纪念,不作他用,不得公开,拍卖公司在知道杨绛先生的声明后,亦无权再行拍卖,否则会构成共同侵权,立即停止拍卖是明智之举。当然,不是所有的书信都不能拍卖,如果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取得著作权人和所有权人同意或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所有权人委托,就可以拍卖。争论二,物权、隐私权由谁先行?唐新波:我认为,信件拍卖从侵犯的著作权层面维权更好实现权利。信件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信件的阅读对象限于收信人,要发表的话,需要征得写信人的同意和授权。因此与其说是物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不如说是所有权与著作权的冲突。所有权的处置当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包括著作权人,所以信件拍卖,如果写信人的著作权还在保护期内,当然要征求著作权人同意和授权,否则就会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争论三,拍卖委托人信息是否该保密?唐新波:我国拍卖法并未规定委托人信息不能公开,委托人信息保密仅限于委托人自身要求,通过与拍卖人签署保密协议约定。我国拍卖法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品,拍卖行也不得拍卖自己所有的物品,因此从公平原则来说,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的情况,便于竞买人和买受人监督,当然,也可以通过向工商部门备案,监督。专家建议,名人书信被拍卖应如何应对?唐新波:从拍卖行来说,要严格审查委托人是否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确认权利来源合法性;其次,要审查书信的著作权保护期是否过期,如果还在保护期内,则应当审查是否有著作权人授权。委托人也应注意,是否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利,以及是否征得著作权人授权或同意。同时,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要求拍卖行按规定报送有关委托手续和权利信息,没有完整所有权处分权和著作权的,要求拍卖行不得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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