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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休息室管理规定(公共休息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管理组织

1、企业员工宿舍由电气组后勤主管管理,学校带班教师协助。

2、职工宿舍由后勤主管,对员工入住、退宿、费用分摊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活动室、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

3、连铸和料场休班人员负责宿舍楼道、餐厅、洗澡间卫生。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天要对公共区域垃圾桶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自主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后勤主管可以对员工床位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二、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电气组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新员工入住通知单》,电气组队长核签同意,凭第二联找后勤主管办理入住手续;

(2)老员工申请住宿的,到电气组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3)外协单位人员或申飞员工家属申请住宿需电气组队长核签同意;

(4)考虑到倒班等作息时间因素,原则上一个班组的人相对集中安排。

3、其他有关规定:

(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口头通知后勤部。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3)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

三、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经理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部门正副职:2-4人一个房间;

3、其他人员:一般6-8人一个房间;

4、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后勤主管核定为准。

四、宿舍管理

1、后勤主管及学校带班教师24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把关,对来访客人查验身份并认真做好详细登记。严禁任何人留宿外来人员。晚上10:30以后至早上8:00以前谢绝客人来访,并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

2、值日员工每天按规定对宿舍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宿舍楼道地面每天至少各打扫一次,脏乱的区域增加清扫次数,每天确保垃圾桶不堆积。

3、住宿员工采用轮流卫生值日方式负责室内地面、卫生间的清洁,并把垃圾装入垃圾袋或直接放到楼道垃圾桶内。每周五中午抽时间组织全体室员开展大扫除,对地面、卫生间、墙壁及顶棚、门窗、柜子、桌子、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全面清洁并注意保持。每周五下午后勤主管及学校带班教师将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4、宿舍楼院门开放时间为早上6:30开门;7:30关门;上午11:30开门;晚上22:45关门,休息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倒班员工上下班可呼叫后勤管理员开、关门。

5、员工活动室开放时间:9:00-21:30。后勤主管负责活动室开放及室内设施的管理。

六、宿舍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1、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维修、更换时,本室人员应及时与后勤部联系,领取并填写《宿舍维修申请单》,由宿舍管理员分批次、不定时上报办公室,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按公司基建维修程序处理。

2、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前,宿舍管理员应鉴定、划分责任,并在《宿舍维修申请单》上注明损坏原因。如属于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换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人无法确认的,由该房间全体人员分摊。

七、住宿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规定

1、实行轮流值班卫生制度,室内设一名室长负责,住宿员工每天起床后要自行整理好床铺,整齐叠放好被子及床上物品;个人物品一律要存入在储物柜;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桶内,不准扫到楼道内或隐藏在室内;洗漱室使用完毕要及时清理干净;严禁乱拉绳索及在墙壁上打铁钉。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10元/次。后勤安排专人每周对宿舍内务检查不少于3次,在每月21日前对上月卫生检查情况宿舍分类进行汇总, 每月评比前3名和后3名,分别奖/惩50元、40元、30元;

2、个人行为(如看视听资料、唱歌等)不得干扰同室人员的正常作息;不得在楼道及房间内大声喧哗、吵闹;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20元/次;

3、未经后勤主管许可,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有客人来访的,须在晚上10:30分前送离宿舍。违反本规定,留宿外来人员的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留宿异性的立即开除。

4、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进入男宿舍;员工亲友来访,除父母外,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

5、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吵闹滋事、聚众赌博。违者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扣除全年奖金。

6、爱护公司财物,对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玻璃、门窗、柜子、床铺等)和休闲设施,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员工对物品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养。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各宿舍员工平均承担。

7、严禁出入无人宿舍,未经同意严禁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因此事被罚款3次扣除全年奖金。

8、除在宿舍楼内,不得穿拖鞋、或穿背心、打赤膊、穿奇装异服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元/次;违规3次以上扣除全年奖金。

9、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违者予以没收用具并罚款50元/人·次;违规3次以上扣除全年奖金。

10、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扣除全年奖金。

11、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现金,本人证件、各种卡、贵重物品等个人财产要妥善保存好,不随意放置,丢失责任自负。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违者罚款20元/次。

12、住宿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罚款50元/次。

13、禁止在阳台上摆放杂物,不得往阳台外、窗外乱扔杂物、垃圾、烟头。违者罚款20元/次。

13、公共场所(楼道、卫生间)不能堆放个人的鞋、袜等杂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4、 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主动节约用水用电。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5、及时打扫厕所,不得将卫生纸等杂物或垃圾丢弃在厕所内。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6、电脑、电视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等需要自备接线板,禁止使用伪劣电器产品。严禁将电插板放在床单、被褥上和蚊帐边,以防火灾。室内电路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违者罚款20元/次,查房当中发现违规、质量低劣电器,大功率的电器,当场予以没收。

17、对造成火灾损失者,依据公安部门鉴定由责任者承担损失,对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责任者,通过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并从宿舍清退。

以上各项违规罚款均由后勤部门呈报办公室确认后,由办公室汇总报财务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18、各宿舍员工应互相监督,举报损坏违纪行为,凡举报属实的,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

七、退宿规定

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解除员工住宿资格:

(1)离职、辞职的员工。

(2)被公司开除的员工。

2、员工退宿应办理以下手续:

(1)本人填写《员工退宿申请表》交后勤管理员;

(2)退宿人员需与后勤管理员办理资产解除手续,须把自行车、工作服、进厂证交回管理员并一起核对《宿舍财物清单》上物品无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个人物品搬出宿舍;

(3)住宿员工办理退宿手续的当天必须离开宿舍、不得再继续居住。是离职、辞退人员的,办妥退宿手续后,后勤部门才在《员工离职(辞退)表》上签字。

(4)《员工退宿申请表》由后勤部门签字后送企业办公室备案。

3、不再在宿舍居住的,应主动到后勤部门办理退宿否则产生的计费差错由员工自负。

八、附则

1、本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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