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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实训心得(法律文书课程自我总结 )

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内容首先就是办案文书的写作和运用,包括基本写作格式和内容要求,是办案人员每天都要面对的日常工作,文书写作虽然只是办理案件过程中最基本的内容,却贯穿案件办理始终,是体现办案质量和办案人员能力的重要表现,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研究,下面仅就初核报告的写作和运用心得体会分享如下: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调查人员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向有关组织或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是一个案件经过初核后最直观的成果展现。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真实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再经由相关程序作出下一步处理,所以初核报告是所有办案文书中最能集中体现写作水平和技巧的文书。

初核报告的标题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不能笼统的写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应写明单位职务姓名及问题,如线索中反映问题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

初步核实的事实部分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实事求是的对所核实的问题进行客观叙述,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答复,对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回答要如实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略叙述。

在处理意见上,要根据初核结果,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难以认定的,要采用写实手法;对不需要立案的,要明确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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