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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判多少年(破坏军婚罪认定标准)

邂逅美女新同事一见倾心

处心积虑加微信袒露心声

知道对方是“军嫂”还步步紧追

大胆示爱“打动”对方后迅速同居

27岁的小梁以为遇见“爱情”

不曾想却会因爱“获刑”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

公司车间里来了新同事阿敏

小梁对其一见钟情并悄悄记下联系方式

随后便对阿敏开始了狂热的追求

追求遭到拒绝后

小梁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步步紧逼

追爱逐渐升级

终于阿敏被打动

但却道出了“实情”

原来就在2019年的情人节当天

她和相恋两年的“兵哥哥”小张结了婚

短暂的蜜月之后

小张赶去四川某部队继续服役

阿敏来苏州打工

并且二人约好

半年后阿敏到小张服役的城市去找工作

可没想到

两地分居导致这对新婚夫妻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

他们经常因琐事发生口角

一气之下阿敏删除了小张的微信

就在小夫妻的“冷战期”

阿敏遭遇了小梁的“强势进攻”

招架了没多久

便答应和小梁一起同居

随后阿敏提出离婚

删掉了小张的微信后

阿敏和小梁开始高调“炫爱”

二人在朋友圈和短视频中的一些亲密自拍照

引起了小张姐姐的注意

几番努力后

小张还是未能拉回爱人的心

就在十一放假期间

正在服役的小张请假赶往苏州

没想到自己的爱人已经和他人同居

还出现了早孕迹象

这场“军婚”挽救无济于事

心灰意冷的小张随即报了警

小梁明知阿敏丈夫为现役军人,仍然积极追求并且与其同居,2020年1月,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军婚罪对小梁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梁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9年10月18日

阿敏与小张协议离婚

之后回到老家与小梁也断绝了联系

破坏军婚,真是 “情迷心窍”“三败俱伤”

婚外恋情,没有赢家!

军人作为特殊的群体

肩负着保卫祖国的重任

他们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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