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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时效规定是什么(行政诉讼期限和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中需要知道的关于期限的规定

法律界有这样一句话;“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与此相关的就是法律关于期限的相关规定,下面小编就需要注意的期限进行整理。

第一,起诉期限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公民诉权的,公民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告知公民诉权的,公民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起诉。

第二,行政诉讼一审的审限。审限是指从立案到出判决的期限, 行政诉讼的审限一般是6个月,即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限。《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如需延长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因此,行政诉讼二审的期限为3个月。

第三,申请再审的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生效判决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四,再审的审限。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据此,再审的审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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