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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

幸福里百科词条:一般情况下,职工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收据。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的,同时提供工作关系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在不同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会使用不同的证明材料:

1.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提供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对于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证》;如果购买拆迁房屋,应提供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付款收据;

3.拥有产权的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银行行政管理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建设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及原件《房屋所有权证》;

4.如果退休,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不能提供退休证明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证明;

5.职工及其家属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应提供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患者的医疗保险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如果非雇员生病,还应提供婚姻或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住院证明;

7.出国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出境定居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自申请提款之日起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品房贷款,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订的商品房贷款合同;

9.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还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如需支付租金,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租金支付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应急证明、大额支出证明、职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12.外来务工人员或从业人员户籍不在本市辖区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户籍证明;

13.如果雇员死亡或被宣布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或死亡声明。属于死者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合法继承证明;属于死者指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指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指定继承证明和身份证;

1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代理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除提供上述情况所需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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