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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置的情形哪些(劳动仲裁前置的适用范围)

问:律师您好,单位因长期拖欠的我工资不发只给我打了一张欠条,我想起诉单位要工资,但是我在上网看到要工资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不服了才能起诉,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必须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法律还规定了劳动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因此,依据前述法律规定,你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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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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