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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限是多久(劳动仲裁流程和时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纠纷,多久之后就无法向劳动仲裁委申诉了呢?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我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那如果超过一年怎么办,是不是超过一年就无法申请仲裁了呢?

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中断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在申请仲裁之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寻求权利救济,比如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找居委会调解等等,或是找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索要经济补偿,索要加班费等等,再或是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会处理,这些都属于中断的情形,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就是又多了一年的时效。

二是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何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泥石流、龙卷风等。仲裁时效在不可抗力存在期间是不计算的,从该不可抗力消失后开始继续计算。

还有部分读者会担心,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单位里工作,就算老板真的克扣了工资,也是敢怒不敢言啊,不敢主张就不能中断,如果每次克扣的数目与失去工作相比不够多不敢主张怎么办,等到离职了,腰杆硬了,时效可能已经过了,这可怎么办。

立法者已经考虑到这一点了,所以仲裁时效还有一个特殊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就是说对于劳动报酬拖欠的情况,其实他的时效开始计算的日期是双方劳动关系中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即使你在公司工作了十年,你离职之后都可以去主张工作第一年老板克扣你的工资。不过这里仅限于劳动报酬哦,可不要随意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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