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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权房限购政策(上海市使用权房新政)

突发:上海使用权房开始限购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0日发布了一项关于印发《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换房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公有住房就是使用权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相当于跟政府签了长租协议。因其不限购、交易无税费、与产权房拥有一样的住宅属性,在上海市限购政策颁布后开始受人关注,又因位于市中心、投入较低、租金回报率高、可参加房改等优势成为已限购上海家庭的投资关注产品。

不过,根据最新政策,12月起使用权房也限购了,将列入普通住宅限购范畴。

重点内容如下:

1、整栋独用花园住宅的使用权房,不能买卖。

2、沪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不能再买使用权,限购。

3、沪籍单身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不能再买使用权,限购。

4、户口本不在一起的沪籍家庭,也只能买一本房卡的使用权房,不能购买多本房卡的同一套使用权房,限购。

5、花园住宅和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使用权房,鼓励市政由指定企业收购。

6、公司名义不能新购使用权房,限购。

以上 2019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细则以各区执行为准。

从新政策来看,花园住宅类和待拆迁、待改造的公有住房,新政策后不得差价换房,而对其他公有住房的私人差价换房影响并不大。

并且新政策只是对使用权房(非花园住宅类)买受人做出了限购限制,对整个使用权市场并不会造成太大冲击,并未影响到使用权房的本来属性。

此外,对于新工房或者其他价值一般的公有住房,凭自愿原则,转为产权房后,将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改善使用权房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对于存量公有住房,缩短整个交易时间,让交易过程更加便捷,公开,透明!

上海8月曾放宽临港新片区限购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曾在今年8月份对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放开房产限购政策。

由以家庭为单位的限购,转为以个人名下房产数量限购。购房资格由5年社保要求转为3年社保要求。

近日南京、天津、三亚接连限购松绑

南京、天津在10月15日相继放松限购,随后,三亚限购松绑,短短一周内,三地楼市限购放开。

据北京日报报道,10月15日晚,天津市发改委开始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所列七大措施包括购房政策: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根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六合在10月15针对外地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已放松,对外地购房者不再有社保和个税要求,宣告了施行两年半的调控政策迎来调整。

10月19日,三亚限购松绑首发,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并在三亚工作,缴纳个税或社保,即可无需落户获得一套房的购房资格!

此外,据北京周边房产大全公众号及某微博大V消息,燕郊楼市限购定向放松。但官方至今未有证实。

10月18会议主要内容:凡燕郊中省直单位、高校、医院的员工(户籍不限)或燕郊高新区名义引进的企业,在燕郊(含三河市区)无住房,可以在燕郊购买一套商品房(即一手房或新房)。

不难看出,以区域、面积段为主要方向,全国多城楼市限购松绑。

“房住不炒”下的“一城一策”

自2017年全国楼市限购之后,行至2019年,部分城市限购松绑的声音陆续传来。

上海此前曾放开房产限购,如今又加强使用权房的限购政策。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仅为个案,此次上海使用权房加入“限购”套数,其调性是符合“住房不炒”基本政策框架的。

在此前提下,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分类调控成为楼市调控主基调。天津、南京六合区、上海临港新片区等限购松绑政策,都是这种调控形式的体现。

此类政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限购松绑政策。天津出台相关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配合北京相关产业转移,进而为相关职工提供购房优惠和保障措施。此类政策和上海临港新片区、南京六合等类似,均属于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的政策内容。

客观来看,这些政策针对特定购房群体放松了购房条件,具有类似松绑限购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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